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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聚看點】女子電話“引流”協(xié)助詐騙被判刑


【資料圖】

瀟湘晨報綜合 據(jù)湖南法院網(wǎng)消息,一女子電話“引流”,引導求職者添加詐騙人員微信被判刑。日前,岳陽市屈原管理區(qū)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沈某某以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一年半,并處罰金5000元;沒收被告人沈某某退繳的違法所得1500元。

2022年3月,被告人沈某某從事?lián)艽螂娫挕耙鳌惫ぷ?,工作?nèi)容為按照上線提供的手機號碼,撥打電話,電話接通后向?qū)Ψ街e稱自己為某公司人事部的工作人員,引導求職人員添加上線詐騙人員的微信。每成功添加一個人,提成為30元。沈某某共計獲利1500元。其中,被害人吳某某接到沈某某撥打的電話添加微信后被騙80250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沈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方式實施電信詐騙活動,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沈某某伙同他人共同故意作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沈某某負責按照詐騙術語撥打電話,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沈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主動退繳違法所得,并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合考慮被告人沈某某的犯罪情節(jié)、認知水平、認罪態(tài)度等因素,參考社區(qū)矯正機構出具的調(diào)查評估意見,可以對被告人沈某某宣告緩刑,責令其接受社區(qū)矯正機構的管理和教育。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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