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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看點!外賣打包費不能成“打悶包亂收費”


(資料圖片)

原標題:外賣打包費不能成“打悶包亂收費”

近日,沈陽消費者張女士告訴《工人日報》記者,她通過外賣平臺在某熱銷奶茶店買了一杯奶茶,發(fā)現被商家收取了打包費。“一份13.14元的奶茶,打包費竟要4元,而且送來后那杯奶茶外面就只有一個塑料袋?!鄙虾k娨暸_《新聞透視》也報道了一個“18塊的麻辣燙外賣,包裝要6塊”的案例。相關案例被曝光后,上海市消保委認為,消費者應該有知情權和選擇權,外賣商家不應該把經營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打悶包收取包裝費。

隨著外賣行業(yè)的迅速發(fā)展,網絡訂餐已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不少外賣平臺和商家卻趁此機會,在打包費上動了“歪心思”。據媒體報道,目前諸多外賣平臺和商家存在“打悶包亂收費”的情況,即使購買無需打包的產品,也會被默認收取打包費,甚至存在反復收費的情況,讓消費者直呼“吃相太難看”。有網友吐槽,買了2元的饅頭被收了3元打包費,有人點了12種食材,總共也就40元,卻被收了14.99元打包費。

外賣收取一定的包裝費可以理解。據介紹,依據相關政策規(guī)定,外賣商家需要使用環(huán)保型包裝材料對產品進行打包,外賣平臺便設置了“打包費”這一收費項目。不過,對于外賣包裝費應該收多少,平臺并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記者隨機選取沈陽的5家飲品店下單發(fā)現,幾乎各家都會收取1元到幾元不等的打包費,而且打包費都是“隱藏”必選項。像上述新聞中“一份奶茶,打包費竟要4元,而且就只有一個塑料袋”,著實令人難以接受。

還要看到,一些外賣商家對于有紅包折扣的顧客收取打包費多,沒有紅包優(yōu)惠的顧客收取打包費少,其實說白了是商家用打包費來彌補打折后的利潤損失。此外,打包費的定價遠高于成本。有業(yè)內人士稱,商家的包裝成本都能控制在0.5元左右。保溫袋價格約0.6元/個,塑料袋約0.08元/個,如果大量采購或有固定的供應商,價格會更低。這也說明,一些商家已把打包費異化為一種“賺錢套路”,認為多收一份打包費就多賺一筆錢。

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與外賣平臺的高比例抽成不無關系。商家每賣出一單,平臺要抽成相應的比例,商家賺的錢少,又不敢在菜品上加價,就只能增加包裝費,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了。平臺和商家“打悶包亂收費”,相當于捆綁消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消費者享有對商品或服務的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經營者應當誠信經營,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務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

商家將超過合理限度的包裝費捆綁在菜品上一并銷售給顧客,還存在強制消費的嫌疑。根據市場監(jiān)管總局制定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經營者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對不接受其不合理條件的消費者拒絕提供相應商品或者服務,或者提高收費標準。類似“一份奶茶,打包費要4元”“一份麻辣燙,包裝要6塊”等行為,明顯涉嫌強制消費,侵害了消費者利益。

因此,面對外賣“打悶包亂收費”現象,必須要有所治理。相關部門應指導平臺盡快制定統(tǒng)一規(guī)范的外賣包裝及打包費收取標準,并對過度包裝、強制收費等違法行為及時進行處罰。平臺要對過度包裝、強制收取打包費的商家進行嚴格約束。商家賺錢,應取之有道。收取外賣包裝費一定要讓消費者知情,還要給予消費者一定選擇權。消費者發(fā)現“打悶包亂收費”,有權拒絕交易,并及時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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