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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熱訊:整治網絡祭祀亂象,讓清明回歸“清明”

原標題:整治網絡祭祀亂象,讓清明回歸“清明”

在網絡平臺創(chuàng)建紀念館,留下逝者的音容笑貌,為名人先烈獻花點蠟,以“云祭祀”的方式追憶故人、寄托哀思,這本是清明節(jié)祭祀的新風尚。然而,據媒體報道,在利益驅動下,一些網絡祭祀平臺亂象頻出:有的縱容用戶給活人亂建網墓,將網絡祭祀演變成了網絡暴力;更有甚者,一些祭祀平臺開始設置“香火排行榜”,祭拜品越多,紀念館排名就越高……

“半畝荒山埋世愛,一丘凈土斷塵緣;墳前敬上三杯酒,萬語千言付紙錢?!?綿延2500多年的清明節(jié),是一個慎終追遠的日子。清明祭掃作為一種莊嚴肅穆的祭祀文化,核心價值是對先人的追思和緬懷,更是洗滌精神家園、弘揚家族遺風的一種形式。


(資料圖)

“祭如在”,祭掃的關鍵在于內心的虔誠情感,形式只是一種表達的載體而已。囿于種種條件的限制,一些人親臨現(xiàn)場祭掃確實心有余而力不足,得益于互聯(lián)網思維與技術手段的網上祭掃就不失為寄托哀思的好載體。同樣道理,在網絡紀念館為名人先烈獻上一束花、點燃幾根蠟燭,不僅可以聊表公眾的景仰之意,還能向社會傳導正能量,有助于涵養(yǎng)“清明”之風。

利用現(xiàn)代科技表達深切哀思,既是“成人之美”之舉,也可以推動祭祀方式走向綠色、健康、文明,當然是一樁好事。令人遺憾的是,由于缺乏必要的規(guī)范和監(jiān)管,一些網絡祭祀亂象也隨之而起,嚴重違背了初衷。

好好活著的人,卻被人在網絡平臺建立紀念館“祭奠”,有頭像還有悼詞……“人還活著卻被人網絡祭奠4.3萬次”,如此離譜至極的事情一度引爆輿情。令人擔憂的是,每一個活人都有可能被祭祀。此類網站大都使用方便,注冊用戶后即可免費在網上建立紀念館,上傳逝者照片,添加生平簡介,事跡、文集等,并供大家祭拜留言。利益考量下的管理缺位甚至是放縱,無疑給“惡作劇”者提供了可操作空間。

給活人建網墓如果還可以算作“惡搞”,平臺設置“香火排行榜”,搞出復雜的供品道具和套餐體系,誘導祭掃者充值打榜,甚至借名人、烈士“吸金”,那無疑就是在“唯利是圖”了。

法治時代,治“亂”基礎是完善法規(guī)。我國現(xiàn)行管理殯葬的法規(guī)是《殯葬管理條例(2012年修正本)》,沒有涉及網絡祭祀的相關內容。2018年,民政部公布《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雖然提到了網絡祭掃等追思活動,但基本上限于鼓勵倡導,還需要進一步制定具體可操作的規(guī)范,才能更好地約束網絡祭祀活動中的種種亂象。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職能部門固然要依然加強對“新業(yè)態(tài)”的監(jiān)管規(guī)范,相關平臺也要端正認識,切莫觸碰紅線。借名人、烈士“吸金”,以及讓虛擬人物等進“烈士”紀念館,就明顯違背了《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立法精神,一旦被投訴,難逃法律制裁。

此外,《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guī)定,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內容合法。“人還活著卻被人網絡祭奠4.3萬次”事件中,法院認為被告網絡祭奠平臺未嚴格審查被紀念者的信息、未嚴格落實注冊用戶實名認證,導致實際侵權人認定難,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

“互聯(lián)網+”時代,“云祭祀”是一種與時俱進的創(chuàng)新,但必須嚴守相關法規(guī)與社會公序良俗。網絡祭祀雖然是虛擬空間,其所表達的情感應該是真實不虛的,絕不容玷污。(胡欣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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