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熱聞!老年人守好銀行卡 謹防“感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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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守好銀行卡 謹防“感情牌”(主題)
北京日報訊(記者 高健 通訊員 林婷)七旬老人身患多種疾病,子女在國外無法照顧,為防萬一,老人委托外甥女在其突發(fā)疾病時及時送醫(yī),并代為管理其名下銀行卡以便支付醫(yī)療、養(yǎng)老院等費用。誰知不到一年時間,老人積蓄被轉走數十萬元。為追回損失,老人把外甥女告到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判決,在扣除老人認可的支出費用后,外甥女應返還老人88萬元。
原告李女士訴稱,因自己年老多病,子女不在身邊,為了防止意外事件發(fā)生,于2019年找到外甥女范某請求她幫忙照顧,并將名下銀行卡及密碼交付范某代為支付醫(yī)療、養(yǎng)老院日常開支等費用。為此,李女士向范某轉賬10萬元作為報酬。后來,李女士發(fā)現范某多次擅自使用銀行卡資金用于其個人事務,如購買奢侈品、宴請他人等。李女士數次要求范某返還財產均遭拒絕,李女士稱,共造成自己資金損失97萬余元。
范某說,李女士是自己的小姨,平時雙方關系非常好,出于親情考慮,自己才同意代為照料,但是雙方之間沒有簽訂任何書面協(xié)議。“密碼是小姨讓我交錢的時候我才知道的,我拿著卡也都是用于她的日常開銷。”范某還稱,自己持卡期間,李女士子女也拿過銀行卡,也可能進行過消費,所以不同意返還錢款。
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雖未簽訂書面合同,但范某也認可收取李女士10萬元作為服務費,因此形成了實際上的委托關系。范某接受李女士的委托為其辦理支付醫(yī)療費用等事務,范某支配銀行卡內的款項時應聽從李女士的指示,但其在委托期間未經李女士同意從銀行卡內取出大量資金,也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花費卡內錢款是為李女士辦理事務,且對于錢款的去向、用途不能做出合理解釋,超出了委托權限范圍,因此,應當承擔返還責任。最終,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現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醒,老年人應當謹慎處分自己的財產,避免泄露銀行卡密碼等個人信息,不要輕易被“感情牌”打動,應理性分析法律風險,甄別虛假信息,決策前可多同子女協(xié)商。當老年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被侵害人或其代理人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處理,可及時向當地居委會、村委會、各級政府反映或咨詢,必要時運用法律武器維權,還可以去當地的司法機關申請法律援助,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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