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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發(fā)布司法解釋明確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以價值作為基本定罪量刑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7日聯(lián)合發(fā)布《關(guān)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全鏈條懲治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司法解釋調(diào)整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不再唯數(shù)量論,而改以價值作為基本定罪量刑標準,以更好體現(xiàn)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要求。(記者羅沙、劉碩)

標簽: 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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