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去年對229起消費類公益訴訟案件提出懲罰性賠償
安徽:去年對229起消費類公益訴訟案件提出懲罰性賠償(副題)
檢察日報訊(記者吳貽伙)日前,在安徽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安徽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衛(wèi)東介紹了該省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消費者權益有關履職情況。
據(jù)介紹,2021年,安徽省檢察機關共受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305件,立案713件,其中民事公益訴訟410件、行政公益訴訟303件,制發(fā)檢察建議251件,提起訴訟253件。這些案件主要涉及食藥安全、公共衛(wèi)生安全、個人信息安全以及涉農(nóng)資安全等領域。
據(jù)了解,支持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是檢察機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安徽省檢察院與該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會簽《關于加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協(xié)作的意見》,為消保委和檢察機關之間的訴訟銜接提供了規(guī)范化遵循。2019年以來,安徽省檢察機關共支持該省消保委提起訴訟28件,其中2021年支持提起訴訟6件。滁州市檢察機關針對董某明等人銷售假冒品牌系列白酒違法行為,依法支持安徽省消保委提起的系列民事公益訴訟案,入選最高檢發(fā)布的“3·15”食品藥品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發(fā)布會上,安徽省檢察院還發(fā)布了4起消費類公益訴訟及支持起訴消費類公益訴訟典型案件。值得注意的是,這4起案件中,經(jīng)檢察機關或公益組織訴請,違法行為人均被法院判令支付三倍或十倍懲罰性賠償金。據(jù)了解,2021年,安徽省檢察機關共在229起消費類公益訴訟案件中,向違法行為人提出了懲罰性賠償?shù)脑V請,讓違法者真正“痛到不敢再犯”。
標簽: 公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