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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駕取保候審期間再酒駕-環(huán)球速讀


(資料圖片)

因酒駕取保候審期間竟然再次酒駕并釀成事故,揚州一男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近日,邗江區(qū)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以危險駕駛罪對二次酒駕的孔某判處刑罰。

2023年1月15日晚,王先生駕駛轎車正在某路口等紅綠燈,突然,一輛轎車從后方追尾。王先生的車因為慣性又撞上了前方轎車。追尾王先生的車輛是孔某駕駛的,交警抵達現(xiàn)場之后,認定孔某負全部責任。經鑒定,孔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達到了250.5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更加讓人想不到的是,在對孔某的身份信息進行查證時,發(fā)現(xiàn)其因涉嫌犯罪正在取保候審期間。而上一次犯罪的案由,同樣是因酒駕涉嫌危險駕駛。

2022年6月,孔某因酒后駕車被交警當場查獲,經鑒定,當時孔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62.3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2022年7月,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孔某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沒想到,短短幾個月后,還在取保候審期間的孔某竟再次酒后駕車,還釀成了三車追尾的交通事故,好在沒有人員傷亡。

邗江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后認為,孔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危害公共安全,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審理后,對孔某判處拘役3個半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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