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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9元買“柱子票”,消費者權益豈能如此忽視


(資料圖)

原標題:1299元買“柱子票”,消費者權益豈能如此忽視

近日,在某歌手演唱會上海站現(xiàn)場,一些觀眾買到“柱子票”,引發(fā)了網友們的討論。購買到票面價值1299元“柱子票”的當事人李女士表示,在購買演唱會門票時并沒有座位圖,到現(xiàn)場才發(fā)現(xiàn)有四根柱子遮擋視線,無獨有偶,購買999元演唱會門票的劉先生也碰到了同樣的問題。

顯然,此次事件中,主辦方并沒有提前完整地向消費者提供演唱會現(xiàn)場座位的相關信息,這才導致消費者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到了“柱子票”。有網友調侃這種買演唱會門票的方式為“開盲盒”——在沒到現(xiàn)場前永遠不知道自己買的票在什么位置。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庇纱丝梢?,主辦方有意或無意地忽視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漠視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此,主辦方應充分考慮消費公平原則,在門票界面上標注“視線不良區(qū)”,并對這類門票進行合理打折處理,由消費者自愿選擇購買,切實給予消費者更加“透明”的保障。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人們的消費購買力逐步增強,有力地帶動了經濟的發(fā)展。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能夠看到市場上一些經營者只顧自己利益,忽視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網絡直播售假、民宿毀約漲價、旅游景區(qū)天價海鮮等問題屢見不鮮,有時消費者卻只能認栽,吃個“啞巴虧”。

但是,忽視消費者權益這種“不正之風”并不會“刮”多久。許多地方的消費者協(xié)會針對消費者關注的熱點問題,結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為大家解讀,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聯(lián)合媒體進行曝光批評。曾經,某相聲演員在微博上諷刺了某機場餐廳的“天價面”,當地有關部門立即進行調查,調查后發(fā)現(xiàn)餐廳確有明碼標價不規(guī)范行為,檢查人員當場要求其立即進行整改并處以1000元行政處罰。在市場經濟競爭激烈的今天,忽視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最終會得不償失。不法經營者得到的可能只是眼前的蠅頭小利,失去的卻是在市場中的光明未來。

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huán)境不僅需要消費者完善自我保護、防范侵權的意識,同時也需要對經營者給予更加制度化常態(tài)化的全方位監(jiān)督,給消費者更多安全感和獲得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永遠在路上。(特約評論員 孟嘉多、尤斯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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