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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案件涉“內鬼”倒賣個人信息


(資料圖片)

多起案件涉“內鬼”倒賣個人信息(主題)

法治日報記者 董凡超

今年1月,云南怒江公安機關辦理一起網絡賭博案件中發(fā)現(xiàn),大量用于洗錢的支付寶賬號在某地集中注冊且號主對于相關行為不知情。經查,昆明某網絡科技公司、曲靖某商貿公司以“免費”幫助地方醫(yī)保部門推廣“電子醫(yī)??ā钡拿x騙取醫(yī)保部門授權文件,再層層轉包給各地市“地推”團伙,誘騙鄉(xiāng)鎮(zhèn)居民注冊“電子醫(yī)??ā?,同時,騙取手機號、驗證碼和身份證信息,批量注冊各平臺網絡賬號,再販賣給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網絡水軍等團伙用于下游犯罪,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損害政府公信力。今年3月,怒江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收網,打掉“醫(yī)保地推”團伙9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41名(其中“內鬼”3名)。

該案是公安部8月10日發(fā)布的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中的一起。十大典型案例中,廣東佛山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山東濟南席某倩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陜西西安第三方電信公司工作人員張某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福建龍巖某公司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均涉及“內鬼”倒賣個人信息非法獲利的犯罪情形。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兩起案件涉及通過黑客手段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情形。在福建廈門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泄露案中,福建廈門公安機關接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報案稱,其公司信息系統(tǒng)被攻擊導致大量用戶信息泄露。經查,馬某發(fā)現(xiàn)該公司開發(fā)的“跟單寶”系統(tǒng)中的交易記錄等信息具有經濟價值,指使楊某、陳某等人通過黑客手段入侵該系統(tǒng),非法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并轉賣至李某濤、劉某海、黃某南等人處。李某濤利用上述信息通過撥打騷擾電話、郵寄產品等方式向受害人進行精準營銷。今年3月,廈門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額200余萬元。此外,廈門公安機關還依法對該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在上海閔行彭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中,彭某等人在境外網站發(fā)現(xiàn)有人有償求購物流信息,隨即與該人聯(lián)系獲取木馬程序,并應聘為快遞公司員工,利用職務工作便利在快遞公司業(yè)務計算機內植入木馬程序,其上線人員通過木馬程序獲取大量快遞信息,并利用上述信息進一步實施電信網絡詐騙。今年5月,上海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收網,抓獲采取相似手法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8名。

法治日報北京8月10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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