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網暴不妨設立輿情“熔斷機制” 今日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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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治理網暴不妨設立輿情“熔斷機制”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三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指導意見》主要是對網絡暴力的具體行為、社會危害、法律救濟、綜合治理等方面予以明確,并對網絡暴力案件中長期存在的立案難、取證難、公訴難等問題提出針對性的破解途徑。
移動互聯(lián)時代,人人都有“麥克風”。伴隨而來的是,網絡暴力呈現(xiàn)日益加劇和增長趨勢,網暴傷人事件頻發(fā),嚴重侵害公民個人權利,已成“人人喊打”的公害,社會苦網暴久矣!上述《指導意見》,表明了國家堅決治理網絡暴力的態(tài)度,為有效打擊網暴提供了規(guī)范指引,具有重要意義。
網暴有以下特征:一是傳播活動自發(fā)形成,至少參與者自認為自發(fā)狀態(tài)下進行的;二是信息結構的開放性,人人皆有發(fā)言權,為傳播的不可控制性埋下伏筆;三是惡劣影響的虛擬促成,讓人覺得網上“很安全”,進而無所顧忌、“放飛自我”;四是傳播效果容易失控或被人利用,對當事人造成很大身心傷害。
值得注意的是,網暴成本極低,低到可以忽略不計——“鍵盤俠”唯一經濟成本,大概就是網費;而受害人維權卻殊為不易,訴訟過程長且難,維權成本極大,令人望而卻步。這種狀況,無異于給“鍵盤俠”壯膽,使其更加肆無忌憚。這是網暴頻發(fā)的重要原因。
從網暴特征以及司法實踐分析,治理網暴違法行為,除加強打擊力度外,還應當在預防、阻斷方面多做文章。為此,鑒于網暴大多發(fā)生在跟帖評論區(qū)和自媒體賬號,從有利于保護熱點新聞事件當事人出發(fā),有關部門不妨設立輿情“熔斷機制”,及時阻斷輿情異?!鞍l(fā)酵”“失控”通道,最大限度減少網暴發(fā)生。
具體而言,就是在分門別類基礎上,對特定社會熱點事件(如悲劇性、惡性事件)報道,由網絡監(jiān)管部門直接或責令、授權有關網絡平臺,主動或強行關閉所有媒體(含自媒體)發(fā)布(含轉發(fā))相關新聞帖評論功能,直接“熔斷”輿情。特殊情況下,還可禁止主流媒體之外的所有自媒體(含視頻號),以任何形式發(fā)布、評論特定新聞事件,讓“鍵盤俠”及動機不純者無從下手,網暴“此路不通”。
事實上,關閉網絡跟帖評論功能,是不少媒體慣常做法,這種功能一般可由媒體自行掌握使用。問題在于,為了求互動、博流量,發(fā)布社會熱點新聞時,許多媒體(特別是自媒體)不愿關閉跟帖評論功能,容易導致輿情失控、網暴發(fā)生。
設想一下,假如今年5月媒體報道、轉發(fā)“武漢小學生學校內被車撞死”這一意外事件時,關閉新聞跟帖評論功能,并且禁止自媒體發(fā)布有關信息,小學生的母親楊女士就不會遭網暴,其隨后墜樓悲劇或許可以避免??偠灾O立輿情“熔斷機制”,有助預防、治理網暴,既有可行性、必要性,還具緊迫性,值得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深入研究,不妨一試。(徐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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