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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測評之名給消費者“挖坑”


(資料圖)

原標題:不能以測評之名給消費者“挖坑”

“無標準測評”、疑似“以商養(yǎng)測”“以測養(yǎng)商”……日前,中國消費者協會在有關“第三方測評”的調查報告中披露了諸多亂象,引發(fā)廣泛關注。

在中文語境中,“第三方”往往給人以客觀、公正和獨立之感。而“第三方測評”,通常是指未取得國家檢驗檢測資質認定及CNAS認可的組織或者個人,具有非官方性質。從一定程度上來說,“第三方測評”的積極意義不容抹殺。一方面,不少消費者存在“選擇困難癥”,如在購買數碼美妝等產品之前,參考測評意見是很多人的習慣;另一方面,“第三方測評”也是官方測評資源的必要補充,作為一種外部監(jiān)督,用得好可以促進商家不斷提升產品質量。

然而,“第三方測評”繞不開一個核心問題:“種草”“排雷”的動力從何而來?根據媒體調查,不少測評平臺并不是沖著公益而來,電商、廣告、付費測評等是其主要的盈利模式,有從業(yè)人員這樣直言:“合理的利潤是要的,我們要養(yǎng)活自己是吧?”由此不難理解,“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在這一行業(yè)中為何如此常見。

一般而言,測評方收取會員費來彌補部分成本,是比較理想的盈利模式,但事實證明,在一個尚未發(fā)育成熟的市場中,實現這一點相當不易。據中消協的報告,整個“第三方測評”市場準入門檻低,市場參與主體呈現零散特征,具備法人背景的賬號僅占比23.4%。

“欲審曲直,莫如引繩?!被趯π律挛锇輰徤鞯脑瓌t,“第三方測評”在探索合理的經營邏輯的同時,也要經受來自政府、行業(yè)協會、消費者等主體的多方檢視。最起碼,測評機構要對得起良心、守得住底線:不能“有錢就是爺”,以測評之名給消費者“挖坑”;不能“亂花漸欲迷人眼”,自設標準、自說自話、自砸招牌……

真實是測評的生命,口碑是測評機構的本錢,這理應成為共識,不能任由“第三方測評”虛假測評干擾正常的市場秩序。對于種種亂象,應及時建章立制,提高準入門檻,出臺更精細化的制度設計,比如此前發(fā)布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提出,以經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服務的,應當顯著標明“廣告”,就體現了監(jiān)管理念的與時俱進。同時,網絡平臺要守土有責,暢通投訴機制,強化問題賬號審核。此外,就測評的真實度而言,消費者最有發(fā)言權,如何建立群眾監(jiān)督體系,不失為有待探索的方向。(高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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