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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學仿金首飾制作,專到金店行騙


【資料圖】

流竄全國50多個城市的三個騙子獲刑(副題)

快報訊(通訊員 廣檢軒 記者 顧瀟)一詐騙團伙專門學習仿金首飾制作,學成后制作仿金戒指,在全國11個省份、50多個城市流竄作案,采取“以舊換新”“賤賣金器”等名義詐騙金店。近日,該團伙成員均被判刑,主犯吳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2021年底的一天,一名陌生男子走進揚州市廣陵區(qū)某金店,拿出一枚戒指,聲稱戴膩了想變現(xiàn)或者換個款型。店員一看,這是一枚彩金戒指,戒指內圈鋼印有“Au750”字樣,同時印上了戒指的品牌。在收取幾十元差價后,店員將店內一枚黃金戒指置換給了該男子。男子離開后沒一會兒,店員開始用火燒的方法點驗這枚戒指,很快發(fā)現(xiàn)被騙,立即報警。

經警方全力偵查,吳某等三人悉數(shù)落網。三人對自己詐騙的作案過程供認不諱。吳某供述,自己曾于2014年專門前往某金銀首飾加工廠當學徒,學習制作黃金首飾的方法。2017年,吳某在網上購買了一套專門加工黃金首飾的儀器及配套工具,還購買了一批印有“S925”的銀質戒指或者印有“Pt950”的鉑金戒指,開啟了“生財之道”。

對于這些戒指,吳某會將內圈的鋼印清除掉,打上自己想要的材質字樣。經過他的加工,高仿K金的“S925”變成了“Au750”,銀質戒指搖身變成了K金戒指,鉑金的“Pt950”也成功變成鈀金“Pd999”,頓時身價暴漲。

經查,吳某伙同他人先后在山東省、河南省、安徽省、甘肅省、江蘇省揚州市等地,采用以銀質首飾冒充K金首飾、以鉑金首飾冒充鈀金首飾的方式售賣給各黃金首飾店,騙取財物。吳某主要負責加工、提供作案使用的飾品、規(guī)劃路線、指定作案金店,其同伙趙某、張某則負責提供駕駛車輛、出售飾品。

經廣陵檢察院認定,被告人吳某共實施詐騙犯罪74起,涉案金額29萬余元,涉及地區(qū)涵蓋全國11個省,50余個市、縣、區(qū)。

日前,廣陵檢察院對吳某等三人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為,吳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他人財物,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經審理后,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數(shù)罪并罰后,決定對吳某執(zhí)行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對趙某、張某也以詐騙罪判刑。

標簽: 首飾制作 并處罰金人民幣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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