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訊:這些年輕人為什么被“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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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這些年輕人為什么被“套”了
前不久,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4件依法懲治涉網(wǎng)絡黑惡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網(wǎng)絡“套路貸”案。一個團伙在不到一年時間里,向大學生實施網(wǎng)絡“套路貸”犯罪活動,涉及全國百余所高校萬余名被害人,導致一些被害人自殺、自殘、抑郁、退學。
顧名思義,“套路貸”存在著各種欺騙性套路。舉個例子,比如某人借了10萬元,拿到手的只有一部分,其余的錢被以“服務費”“提前扣除的利息”等名義扣掉了。還錢的時候,借款人則要為10萬元本金支付極高的利息。還不上怎么辦?出借人會勸你“以貸養(yǎng)貸”,借新錢還舊賬。債臺越筑越高,出借人就開始采用威脅借款人的家人、給女性借款人拍裸照等卑鄙手段催債。
值得深思的是,為什么如此多的年輕人陷入“套路貸”?
犯罪分子用詭詐手段進行誘騙當然是主因,但年輕人的一些不良消費習慣,也是其容易墮入陷阱的重要原因。有人攀比心理重,看到別人穿名牌吃大餐,自己也不甘落后;有人喜歡超前消費,先花了再說;有人沉迷于美容不能自拔,不惜過度消費……他們的共性,就是追求與自己收入不匹配的物質(zhì)生活,一旦錢不夠花,就容易被引誘而“入坑”。一些借款平臺為了多放款多收利息,總有意無意地展現(xiàn)出誘導傾向。比如在一些廣告中,平臺渲染借款后可以享受高檔服務、過上好日子,有的則灌輸“趁年輕,想花就花”之類的觀念……這些都模糊了借款后要連本帶利償還的事實與還不上錢的風險,只是一味刺激年輕人的花錢欲望。
為了承受不起的享受,不少年輕人付出了沉重代價,這樣值嗎?
古羅馬詩人賀拉斯曾說:“金錢不是做奴隸就是做主人,二者必一,別無其他?!迸まD(zhuǎn)消費觀念,有節(jié)制地花費,合理地享受生活,日子才會過得真實、充實。幫助年輕人尤其是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的共同發(fā)力。父母言傳身教,自不待言。通過舉辦講座、開設課程等方式,教大學生識別借貸陷阱、掌握理財知識、樹立正確的金錢觀,是高校應該著力之處。在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有關部門也應開設更多便捷的舉報渠道,擠壓“套路貸”施展套路的空間。(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