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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熱點!不能讓陋習刺穿法律的底線


【資料圖】

原標題:不能讓陋習刺穿法律的底線

“我爸媽把我賣給他們的啊?!?月20日,“16歲少女被父母賣掉后出逃”的消息,引發(fā)了輿論廣泛關(guān)注。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一名16歲女孩在廣西田東縣高速服務區(qū)報警求助,稱父母收了26萬元彩禮后,將其許配給當?shù)啬凶?。她出逃廣東打工,又被男方脅迫帶回。途經(jīng)廣西田東時,女孩以上廁所為由報警,最終得到解救。經(jīng)確認,女孩只有16歲,是四川人。

短短的一則新聞,看得人目瞪口呆:未成年人、父母收了26萬彩禮、出逃后被男方強行帶走……種種野蠻行徑,條條都在碰觸高壓線,以至于讓人懷疑,這事真的發(fā)生在2023年嗎?

女孩被父母接回家了。但是,接下來女孩將面臨什么?她是否仍會被強迫“出嫁”?許多網(wǎng)友的心里充滿了擔憂。

女孩在求救時說:“我爸媽把我賣給他們的啊?!焙苊黠@,這件婚事違反了女孩的意愿。通常狀況下,以彩禮之名收取的26萬錢款,或許很難被定性為法律意義上的“販賣”。而且,在廣大的農(nóng)村地區(qū)彩禮普遍存在,通常也僅僅被人們視為一種陋習。但種種情形顯示,此次少女出逃事件,是非常典型的父母包辦的早婚案例。

眾所周知,我國法定的結(jié)婚年齡,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痘橐龇ā芬?guī)定:結(jié)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加以干涉。任何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是被《民法典》所禁止的。報道中女孩的父母強迫她與他人結(jié)婚,違反了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

女孩子才16歲,是個未成年人。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不得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jié)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顯然,女孩父母的行為,不僅違背了監(jiān)護人的職責,更侵犯了女孩作為自然人的婚姻自主權(quán)。如父母采用暴力手段干預,侵犯女孩結(jié)婚自由及人身自由,則可能觸犯刑法,包括報道中伙同他人強行將女孩帶回的男方,都有可能因此涉罪。

至此,一樁包辦“婚姻”,如此強買強賣,這些人的眼中,還有沒有“法律”二字?

16歲少女逃婚又被帶回,她的遭遇,折射出一個不容樂觀的現(xiàn)實:在我國的一些農(nóng)村地區(qū),父母決定孩子的婚姻,甚至包辦早婚的陋習仍然存在。有的陋習,已經(jīng)刺穿法律的底線,不能聽之任之,或僅僅止于批評教育。(陳江)

標簽: 未成年人 農(nóng)村地區(qū) 結(jié)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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