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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首例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案宣判_當前獨家


【資料圖】

15日上午,儀征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案件,該案系揚州境內(nèi)首例因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而被判刑的案件。

被告人張某某是一名從事長途運輸?shù)拇筘涇囁緳C,其名下共有2輛黃牌五軸貨車。2021年4月15日至10月7日間,被告人張某某為少繳納高速公路通行費,在安排雇傭的司機或自己駕駛車牌號為滬FGXX、滬FHXX的貨車長途運輸時,通過在儀征市劉集鎮(zhèn)、上海市亭林鎮(zhèn)等地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套取CPC(通行卡),采用短程卡結(jié)算長途行程的方式,逃繳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用。經(jīng)江蘇京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部級稽核平臺稽核,發(fā)現(xiàn)滬FGXX貨車122次偷逃通行費55746元;滬FHXX貨車70次偷逃通行費30473元,共計人民幣86219元。

儀征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騙手段少交高速公路通行費,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鑒于其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已補繳相應通行費,依法予以減輕處罰,最終,被告人張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針對這起案件,承辦法官表示,在全國高速公路“一張網(wǎng)”運營格局下,智慧高速公路技術(shù)得到推廣應用,各類逃費行為將無所遁形,提醒廣大車主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高速公路營運管理政策法規(guī),合法按章使用通行卡,切勿心存僥幸,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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