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今日報丨婚前買房婚后還貸 離婚時房子怎么分
2022-08-24 16:03:28|
來源:中工網 作者:
(資料圖片)
【案情介紹】
趙先生于2012年貸款買房,首付20萬元,貸款40萬元,貸款期限為30年。2017年12月初,趙先生與李女士登記結婚。婚后,夫妻倆用工資繼續(xù)償還該房產的貸款。如今,李女士準備起訴離婚。她向律師咨詢,在無任何婚前約定的情況下,如何分割這套房產呢?
【律師解答】
首先,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本案中,李女士與趙先生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工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婚后用工資償還房貸,即將工資轉化為房款,該部分房款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其次,夫妻倆結婚這些年,該房產在不斷增值。增值部分可以視為夫妻二人對該房產投資的收益,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在離婚時進行分割。
再有,依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有關規(guī)定,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綜上,對于該房產,李女士可以請求分割的有兩部分:一、自2017年12月初至離婚之日,雙方用工資償還的貸款;二、自2017年12月初至離婚之日,雙方用工資償還貸款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
(據天津工人報消息 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化良輝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