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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布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中工網(wǎng)訊(工人日報-中工網(wǎng)記者柳姍姍彭冰)吉林省本輪疫情暴發(fā)以來,全省法院依法從嚴懲治涉疫刑事犯罪,高效化解涉疫民事、行政、執(zhí)行案件,依法支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4月20日,為進一步發(fā)揮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導、教育作用,吉林省高院向社會公布了4起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3月19日,被告人那某未佩戴口罩進入洮南市團結廣場,在防疫人員依規(guī)定勸說其佩戴口罩過程中,不聽勸阻,毆打防疫人員,造成一名防疫人員因傷住院治療。到案后,那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該市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那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3月7日,被告人于某某為達到博眼球、漲粉絲的目的,在快手APP上發(fā)布兩條編造的虛假涉疫短視頻,謊稱磐石市有一例確診病例并已被拉走隔離。經(jīng)磐石市公安局向有關部門核查后,全市范圍內并未有疫情發(fā)生。該虛假短視頻在近兩個小時的時間內被網(wǎng)友瀏覽量超過6.2萬次,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到案后,于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該市法院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判處被告人于某某有期徒刑9個月。

標簽: 新冠肺炎疫情 典型案例 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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