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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別人的錢圓自己的夢?別壞了眾籌的名聲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原標題:花別人的錢圓自己的夢?別壞了眾籌的名聲??

3月14日,極目新聞發(fā)布一篇題為“16歲長沙女孩將挑戰(zhàn)珠峰,父親眾籌50萬元助其圓夢”的文章,引起網(wǎng)友熱議。據(jù)悉,該父女目前已籌得21余萬元。觀至此,筆者認為:個人夢想不應消耗公眾愛心,眾籌這塊“好鋼”應該用在“刀刃”上。

簡單來講,攀爬珠峰實際上是一項個人娛樂活動,并非是代表省市或代表國家,登上珠峰獲得的榮譽也是個人的,如果家庭條件允許,家長自然可以支持女兒的夢想,如果條件不允許,也可憑借個人努力奮斗實現(xiàn)自己的愿望,但公眾并沒有理由為個人所謂的夢想買單。

女孩父親徐某是湖南省登頂珠峰第一人,在具備經驗與人脈的同時,也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徐某稱“費用不是目的,無論成功與否,女兒都會出發(fā)”,顯然,他負擔得起女兒登頂珠峰的全部費用,在家庭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父女二人公開進行眾籌、占用公共資源,是否妥當?盡管徐父強調該活動是想讓更多中國的孩子積極、快樂地往前走,但理由未免有些牽強。

而公益眾籌是指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方式發(fā)布籌款項目并募集資金,分為求助型公益眾籌和創(chuàng)業(yè)型公益眾籌,兩種眾籌在一定程度上都屬于無奈之舉,迫不得已才向社會求助,為個人私欲進行眾籌聽起來頗為“新鮮”。徐某在接受采訪時稱,30%左右的資金來源于朋友圈私域籌款,另有5%來自同學圈與校友圈,然而無論公域或私域,大額捐贈性眾籌都應具備公益性質,例如以醫(yī)療籌款為重點的社交籌款平臺“水滴籌”又或是紅十字會發(fā)起的公益眾籌項目,而不應為滿足一己私利讓他人“破財”,花別人的錢圓自己的夢。

由此看來,個人私欲不能與眾籌掛鉤,美好生活與夢想的實現(xiàn)都需要個人不斷努力奮斗,倘若人人都想著不勞而獲,個個都成了“白嫖黨”,一有需求第一時間想著去眾籌,那么社會終將亂作一團,長此以往,國民的奮斗意志會被消磨殆盡,發(fā)展停滯甚至倒退,到時候,誰來做捐贈者這個“大冤種”呢?

好鋼要用在刀刃上。公益眾籌具有無償性,以服務公眾為宗旨,捐贈人不求回報,受贈人也無需回報,但捐贈人更傾向將善款捐贈給真正需要的人和群體,希望在捐贈過程中能夠實現(xiàn)其社會價值。因而要警惕個人私欲讓眾籌變了味兒,壞了眾籌的名聲?。ㄌ奇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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