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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外包工、派遣工還是正式工?


(資料圖)

喬法官:

去年,我的同鄉(xiāng)老徐通過一家勞務公司找了一份工作,但才半個月,就聽說他受傷了。我去看他,他說勞務公司老板帶他去一家物資公司面試,后來他就留在物資公司倉庫開叉車。平時都是倉庫主管安排他們具體工作并進行考勤管理。那天他工作中發(fā)生意外,雖沒有造成傷殘,但仍需臥床休息一段時間。當時,物資公司主管為其墊付了醫(yī)療費,勞務公司老板通過微信給了他半個月工資后就再沒消息了。他為生活費等問題電話聯(lián)系兩人。物資公司主管說,他屬于勞務外包人員,讓他找勞務公司要待遇。勞務公司老板則說他們僅是幫忙招人,讓老徐找物資公司要待遇。老徐說面試時只說讓他在倉庫開叉車,也沒人和他簽合同。請問,老徐到底是外包工、派遣工,還是物資公司員工?待遇該找誰要?

讀者 老章

老章:

對于沒簽訂勞動合同的,我們通常會根據(jù)實際履行情況,結合勞動關系的構成要件進行判斷,包括雙方是否有建立勞動關系的合意,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否是單位的業(yè)務組成部分,該單位是否實施了管理監(jiān)督等。勞務派遣是勞動關系歸屬和實際管理相分離的一種特殊的靈活用工形式,但國家法律對其適用范圍、派遣企業(yè)資質等都有嚴格限制。實踐中,一些單位為了逃避用工責任就采用假外包的方式來規(guī)避法律規(guī)定。對此,司法部門一貫堅持嚴格審查,準確界定,嚴肅處理。老徐工傷后的待遇保障有賴于其勞動關系的確定,現(xiàn)物資公司與勞務公司均未與老徐簽過勞動合同,但都參與了招用、管理、報酬支付等用工的過程,到底是派遣、外包還是直接用工,需要根據(jù)舉證情況來確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有獲得經濟幫助的權利,即使未構成傷殘,亦有權主張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無論直接用工還是勞務派遣,作為勞動力直接使用方的單位都需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物資公司以外包為由提出抗辯顯然是為了推卸責任。建議老徐以物資公司、勞務公司為被申請人提起仲裁,對勞動關系歸屬作出確定,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喬蓓華(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據(jù)勞動報消息)

標簽: 勞動關系 勞務派遣 司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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