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熱推薦:勞動者權益小課堂 | 員工搖變“CTO”,警惕股東出資中的法律陷阱
勞動者權益小課堂
原標題:員工搖變“CTO”,警惕股東出資中的法律陷阱
講法律知識,解勞動者心憂,這里是勞動者權益小課堂。
(資料圖片)
作為一名普通員工,突然有一天,有人跟你說只需十萬塊,不再打工而是能做老板,每日躺贏把錢賺,試問你心動還是不心動?
這么容易就能當老板?我們先來看看下面這個案件:
李某是一名健身教練。一天,他的前同事張某突然拜訪,稱其現在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大股東,邀請李某到該公司旗下的健身房做教練并一同入股。李某聽了心動,便和張某簽訂了《參股協議書》,并依約向張某轉賬10萬元。此后一年間,張某每月從李某工資里扣除5500元作為出資款,共計扣款66000元,卻從未分紅。李某后來才發(fā)現,張某根本不是這家公司的股東,只好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解除與張某簽訂的《參股協議書》,要求張某退還股權出資款16.6萬元及利息,并要求某科技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參股協議書》,張某退還李某股權出資款16.6萬元及利息。法院為何這樣判決?來聽聽法官的解釋!
要警惕股東出資中的法律風險。本案中,李某在《參股協議書》中約定其以現金及知識產權出資,但提供的現金10萬元并未轉入公司賬戶,每月扣除的工資亦未明確款項流向,這為日后主張權益埋下隱患。
股東享有知情權、分紅權等權利。即便是持有股權較少的股東,也可以在協議中明確,公司應按期公布經營情況和財務情況,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并對營業(yè)流水、分紅方式及分紅期限進行約定。本案中,李某雖已出任公司CTO,但工作范疇主要限于健身指導,對公司經營情況一無所知,直至張某失聯,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應該說,這與李某不了解公司股東應該享有哪些權利分不開。
另外,在判定股權歸屬時,可依據股權在相關文本上記載情況,例如通過查詢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公司章程、股東名冊等文件確認股東資格。本案中,李某輕信了張某作為某科技公司大股東的身份,與其簽訂《參股協議書》,事實上張某并非該公司股東,故對于其要求該科技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的訴訟請求無法得到支持。
提醒勞動者,天上不會掉餡兒餅,警惕股東出資中的法律風險,否則就會一不小心掉進陷阱里。
本期小課堂就到這里了,我們下期見!
監(jiān)制 宋澎 蘭海燕
策劃 張偉杰
撰文 張偉杰
主持 李逸萌
制作 竇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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