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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視評丨治理“馬路低頭族”,有立法也要有方法_全球快消息


(資料圖)

近日,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批準通過《寧波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決定》,針對過馬路看手機等行為,增加了“行人通過路口或橫穿道路時,不瀏覽手持電子設備”的規(guī)定。當然,此舉并非寧波首創(chuàng),國內已有多地立法禁止,違反規(guī)定者將處警告或罰款。

現(xiàn)實生活中,時常能看到有“低頭族”穿梭在斑馬線上,各地因此引發(fā)的交通事故也是屢見不鮮。在此社會背景之下,對橫穿馬路使用手機拉起法律“高壓線”,不失為一種有益的探索,值得肯定。

然而,在贊聲中,也有不少網友對這項新思路能否真正落地落實充滿擔憂。比如:執(zhí)法資源配置不足,當如何補充?警告或處罰具體如何裁定?如何在低執(zhí)法成本前提下,破除法不責眾心理?如是種種,無疑需要法規(guī)進一步厘清和細化。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說到底,立法處罰不是目的,旨在借此喚醒“馬路低頭族”的交通安全意識,并能在長期執(zhí)行中逐漸形成習慣。畢竟,手機可以重啟,但生命不能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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