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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老人“任性維權”妨害公務被判刑

福州:老人“任性維權”妨害公務被判刑

福州晚報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王曉

閩清的詹某在古稀之年本應安享晚年,卻因不當表達訴求、砍傷執(zhí)法人員的行為,使自己身陷囹圄。近日,閩清法院審結這起妨害公務罪案件,詹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據(jù)了解,2020年7月15日,詹某因征地賠償問題到閩清某鄉(xiāng)鎮(zhèn)施工工地阻礙施工,公安民警接到報警后前往現(xiàn)場勸說詹某離開,詹某不聽勸繼續(xù)破壞施工現(xiàn)場。民警口頭傳喚詹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詹某不但沒有配合,甚至揮舞砍柴刀將執(zhí)法人員砍傷。詹某被帶至派出所后仍繼續(xù)實施辱罵、踢打、砸門等行為。

閩清法院經審理認為,詹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辱罵、踢打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從重處罰。閩清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詹某有期徒刑6個月,詹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公民遇到矛盾糾紛,應通過合法渠道和程序表達合理訴求,可以采用書信、電話、傳真、走訪的形式提出意見建議或投訴請求,切不可肆意挑戰(zhàn)執(zhí)法權威,觸碰法律的底線,任何無理取鬧、惡意阻撓或以暴力方式阻礙妨害公務等犯罪行為,必將受到嚴懲。

標簽: 任性維權 妨害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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