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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關注:人才身份怎能中介“代辦”


(資料圖)

原標題:人才身份怎能中介“代辦”

據(jù)浙江日報報道,杭州一些所謂的“人才代辦”中介,明知申請人不符合人才要求,但在收取30多萬元“代辦費”后,通過運作幫助對方獲得杭州E類人才資格。其中一家中介單月就成交十余筆訂單。

代辦機構之所以敢要30萬元,就是因為一旦獲得人才資格,當事人將享受到杭州市諸多人才政策紅利,包括直接落戶、租房補貼、購房搖號傾斜等,合不合算,不言自明。而之所以選擇E類人才資格,是因為其他的類別壓根沒有操作的空間,比如諾貝爾獎、國家科技進步獎等都是透明的、公開的,難度之大,不可逾越。

從杭州市E類人才認定的資格看,標準不可謂不嚴,比如在人才認定政策中有一條規(guī)定,在杭州市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的經(jīng)營管理人才(公司董事長、總經(jīng)理)即可獲得E類人才資格,但杭州市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屈指可數(shù)。可這難不倒中介機構,竟然摸索出了掛靠進規(guī)模企業(yè)管理層的歪招。在抖音、小紅書、閑魚等網(wǎng)絡平臺上:無落戶、社保年限等要求、快速獲得杭州“房票”、“紅盤”搖中率更高等人才代辦中介廣告比比皆是。

至于中介機構所說的途徑是否通暢、問題是否屬實,需要相關部門介入,徹查到底有哪些人通過這種方式獲得了E類人才資格,又是哪些企業(yè)和哪些人拿了錢讓人“掛靠”。如果是中介撒謊,那就涉嫌詐騙;若是確有其事,那就是明目張膽地造假,是涉嫌基于利益交換的違規(guī)違法。

與為人才提供的政策紅利相比,人才評定的公平、客觀、公正更為重要。通過非正常渠道評定的人才,不僅對真正符合條件的人才不公平,擠占原本屬于人才的公共利益,而且污染了人才庫,破壞了人才引進的大環(huán)境。

8月15日,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應稱,針對“人才代辦”中介問題,已督促相關城區(qū)認真調(diào)查核實,將嚴格依法依規(guī)處理。不管是騙局還是灰色產(chǎn)業(yè)鏈,都在被打之列。否則,就是把人才認定的部分資格,交到了中介手里,由孔方兄來定奪。(賈亮)


標簽: 中介機構 領導小組辦公室 調(diào)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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