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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趁疫打劫”的商家就要依法打擊

原標題:對“趁疫打劫”的商家就要依法打擊

一棵普通白菜經過分揀、包裝后竟然能以77.9元的價格進行售賣。隨著上海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刻,部分商家卻借機炒高肉蛋奶果蔬等日常生活用品價格。3月26日,上海高島屋百貨有限公司因構成價格欺詐違法行為,被上海市市場監(jiān)管局處以50萬元的頂格處罰。

上海疫情仍然形勢嚴峻復雜,一些無良商家卻瞅準了“商機”哄抬物價,大發(fā)“疫情財”。3月25日,上海發(fā)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經營者若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大幅度提高價格等哄抬價格行為,有關部門將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商家頂風作案,發(fā)“黑心財”“疫情財”,被處以50萬元的頂格處罰,符合過罰相當原則,也彰顯了當?shù)貙Α鞍l(fā)疫情財”進行頂格整治的決心與零容忍的態(tài)度。

對“趁疫打劫”違法行為頂格處罰,不僅給疫情期間哄抬生活必需品的不法商家敲響了警鐘,也給所有商家上了一堂生動的普法課。不管是哄抬口罩等防疫物資價格,還是哄抬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價格,都是違法行為,都嚴重影響了疫情期間社會安全穩(wěn)定,都應予以嚴厲打擊。

只有對這種“趁疫打劫”的違法行為零容忍,加大查處力度,增加違法成本,真正打疼這些完全罔顧商業(yè)道德與背棄社會責任的不法商家,才能維護好疫情期間市場穩(wěn)定,保護好百姓的“菜籃子”和“錢袋子”。在疫情期間,不僅要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線,也要筑牢法律紅線和消費安全防線,這樣才能保障社會經濟能夠良性運轉,為戰(zhàn)勝疫情奠定堅實基礎。(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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