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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快看:去菜市場買肉被“生鮮燈”晃了眼

舟山定海檢察院公益訴訟推動市場亂象治理(副題)

法治日報記者 王春 通訊員 陳洪娜 夏聰艷

原本發(fā)白的豬肉,經暖紅色燈光照射,變得紅潤鮮嫩……這種通過調整光照顏色讓食品看起來更“新鮮”的燈具在業(yè)內被稱作“生鮮燈”,近年來在各大商超、農貿市場上普遍存在,但“生鮮燈”的濫用容易讓消費者產生錯覺,進而買到不新鮮或不合格的商品。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qū)人民檢察院開展農貿市場“生鮮燈”問題公益訴訟專項監(jiān)督行動,整治“生鮮燈”亂象。


(資料圖片)

“在燈光的照射下,我們看不出菜和肉是不是新鮮,這算不算是欺騙消費者?”今年2月,定海區(qū)檢察院“益心為公”平臺收到一條群眾舉報線索,反映其在菜市場買肉時覺得很新鮮,但回家后發(fā)現買的肉并不新鮮,差別在于商家使用的“生鮮燈”起到了美化作用。

接到舉報線索后,定海區(qū)檢察院對轄區(qū)內的多家商店超市、農貿市場進行走訪調查,發(fā)現多個商家在生鮮區(qū)域使用“生鮮燈”,有的商家對肉類、海鮮、果蔬等使用不同顏色的“生鮮燈”。

“在這種燈光下,很難分辨肉類的新鮮程度。即使肉不很新鮮了,被這種燈一照,也看著很新鮮?!鞭k案檢察官介紹說,當前菜市場使用的“生鮮燈”大多是LED類燈,在燈光的“美顏”下,擺在攤位上的肉類和蔬菜顯得格外紅潤鮮嫩。

據了解,目前,我國法律沒有對使用“生鮮燈”出臺禁止性規(guī)定,因此,判斷商家是否欺騙消費者的關鍵,是其所售賣的商品質量是否合格。但根據《建筑照明設計標準》,農貿市場照明標準值中的顯色指數不應低于80。

辦案檢察官對轄區(qū)內主要農貿市場開展實地調查,隨機選擇生鮮食品攤位,通過目測勘驗光源色差并拍照、利用便攜式光譜分析儀現場抽檢等方式,發(fā)現農貿市場普遍存在顯色指數低于國家標準的問題。

“有農貿市場牲畜肉攤位燈光顯色指數遠低于國家標準,將現場購買的肉類食品在“生鮮燈”與陽光下進行對比,發(fā)現肉類食品在“生鮮燈”下會凸顯顏色紅潤,極易掩蓋瑕疵?!鞭k案檢察官認為,農貿市場肉類經營者使用顯色指數低的“生鮮燈”,影響消費者的色覺感官,誤導消費者購買不新鮮的肉類產品,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食品安全關乎民生。3月9日下午,定海區(qū)檢察院召開農貿市場“生鮮燈”問題聽證會,邀請市場監(jiān)督部門、人民監(jiān)督員等共同參與,會上各方充分發(fā)表了各自的意見建議。經過討論,人民監(jiān)督員一致認為,檢察機關應當督促職能部門加強管理、盡快整改農貿市場“生鮮燈”問題,職能部門要加大監(jiān)督力量,建立長期檢查機制,將該類問題列入市場主體獎懲機制中。

會后,定海區(qū)檢察院向相關職能部門公開宣告送達檢察建議書,建議其督促涉案農貿市場攤位經營者對燈光進行整改。

“下一步,定海區(qū)檢察院將跟進整改工作,并與相關職能單位建立協作機制,推動開展一次全域聯合專項行動,對‘生鮮燈’問題進行一次‘手術刀式’的整改,守牢群眾食品安全底線?!倍ê^(qū)檢察院檢察長柳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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