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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女員工案”張國強制猥褻案一審宣判 支付寶回應“46 萬元資金無法取出”

“阿里女員工案”張國強制猥褻案一審宣判:獲刑一年六個月

據(jù)濟南槐萌區(qū)人民法院消息,“阿里女員工案”一審宣判,涉事張國因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21年7月27日晚,張國在參與宴請時與被害人周某初次相識,趁周某醉酒之機,在餐廳前臺附近及包間內(nèi)對周某實施猥褻行為。次日7時許,張國到周某所住酒店房間內(nèi)又對周某實施猥褻行為。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國違背婦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機猥褻被害人,其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公訴機關指控張國犯強制猥褻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張國無認罪、悔罪表現(xiàn),應依法懲處。據(jù)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支付寶回應“46 萬元資金無法取出”:已解除限制,目前使用一切正常

支付寶官方發(fā)布了一則聲明,對此前報道的“男子 46 萬元資金在賬戶中無法取出”一事進行了說明。

支付寶強調(diào),在正常使用賬戶的情況下,所有用戶的支付寶和余額寶賬戶轉(zhuǎn)入轉(zhuǎn)出功能一切正常。

支付寶表示,根據(jù)舉報信息和平臺風險系統(tǒng)識別,該男子的賬戶交易行為存在異常情形,需要核實是否涉及網(wǎng)絡賭博、電信詐騙、非法投資理財、虛擬貨幣交易或虛假交易等行為。為避免用戶賬戶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損失,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支付寶暫時對其賬戶做了限制。

后續(xù),支付寶在與有關部門核實排除相關風險后,已于5月24日將該男子的賬戶解除限制,目前使用一切正常。

支付寶還提醒大家一定規(guī)范使用,不要輕易與不明賬戶交易,不要把個人賬戶借給他人使用,也不要進行網(wǎng)絡刷單、跑分、虛擬幣交易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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