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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消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高質量發(fā)展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原標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高質量發(fā)展

4月23日,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發(fā)布《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21-2022)》,從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的完善、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的法治保障、數字法治政府建設等11個方面,揭示了我國現(xiàn)階段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特征:一方面呈現(xiàn)整體穩(wěn)步提升的態(tài)勢,另一方面仍存在多層次、多方面的挑戰(zhàn)。報告提出要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內涵式發(fā)展,著重突破法治政府建設的弱點領域,保持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持續(xù)提升。

推進法治政府內涵式發(fā)展,要求我們既要看見成績的來之不易,也要洞悉問題的存在及其產生原因。顯在的成績是奮進前路的引力,能激勵我們勇毅前行,保持“會當擊水三千里”的決心。潛在的問題是低頭看路的推力,以問題為導向才能有的放矢。

應該認識到,我國法治政府建設正在穩(wěn)步推進,已經邁過了“摸石頭過河”的初步階段,有眾多城市的典型經驗可資借鑒,其示范引領作用也在日益凸顯。例如有些城市在數字政府、無證明城市建設方面已走在前頭,并構建了一系列完整配套的立法,可為兄弟城市提供樣板和智庫資源,能有效起到以點帶面的“火車頭”作用。

不可否認,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地理條件、資源稟賦、經濟水平等方面也不盡相同,根植于其上的法治政府建設也存在發(fā)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有些地方政府法治建設局限性很明顯,面對一些容易引發(fā)輿情的突發(fā)敏感事件,往往缺乏成熟的依法處置思維和方案,簡單粗暴處置事件,產生較為嚴重的“法治不適性過敏反應”。還有些地區(qū)主動性和創(chuàng)新性不足,導致法治建設形式主義嚴重,一旦遇到“攔路虎”,就會暴露“法治本本主義”原型。

各地區(qū)應為法治政府建設“把脈問診”,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標對表學習先進城市經驗,加強法治重點領域建設,并且以是否利民惠民為檢驗標準,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高質量發(fā)展。(沈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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