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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今日報丨中小超市不能淪為侵權高發(fā)地


(相關資料圖)

原標題:中小超市不能淪為侵權高發(fā)地

據《法治日報》近日報道,隨著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打擊力度的加大,一些假冒品牌商品在城市大超市的生存空間受到擠壓后,開始向中小超市轉移,這一現象引起公眾廣泛關注。

其實,中小超市成為知識產權侵權高發(fā)地的問題存在已久。像報道中提到的浙江省慈溪市新浦鎮(zhèn)的這家小超市,因為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被訴至法院要求賠償的案例,在當地就有不少。據統(tǒng)計,慈溪法院近3年來平均每年就有100起知識產權案件和中小超市有關。其他地方也有很多類似案例披露。由于此類訴訟維權的主體多為知名企業(yè),且結果往往以中小超市被判侵權賠償而告終,因此這一現象曾被戲稱為“大象踩螞蟻”。

對于這一現象,有網友認為小老板們很冤,畢竟他們不是侵權源頭,甚至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侵權。對此首先應當明確,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其所創(chuàng)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而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chuàng)新,對驅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根據知識產權相關法律規(guī)定,通常情況下,知識產權侵權并不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構成侵權,只要侵權事實存在,就具有違法性。因此,“不知”并不能成為違法的抗辯理由。當然,如果是抱著僥幸心理的惡意侵權,法律責任更重。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無論對于保障權利人利益,還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抑或促進更多中小超市提高法治化經營水平,都意義重大。

中小超市如何摘掉“侵權高發(fā)地”的帽子?這需要監(jiān)管部門、企業(yè)與社會主體相向發(fā)力。一方面,大企業(yè)要不斷提高維權意識,主動出擊;另一方面,監(jiān)管部門要強化日常監(jiān)管,加強假冒偽劣商品流向追蹤,加大查處打擊力度。再者,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普法宣傳,在全社會推動形成尊重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讓一些缺乏權利保護意識的中小超市經營者逐漸樹立起合規(guī)經營意識,從而讓假冒偽劣商品在城市大超市和城郊鄉(xiāng)村小超市都無生存空間。(何勇海)


標簽: 知識產權 假冒偽劣商品 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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