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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焦點!新式《離婚證明書》上線!有效保護當事人隱私

工人日報-中工網(wǎng)記者鄒明強 通訊員 王田甜  杜文 高禛

8月26日,湖北省武漢市在全市法院推出統(tǒng)一制式的《離婚證明書》,用以解決離婚訴訟當事人在戶籍辦理、子女入學、再婚登記及不動產變更登記時的隱私保護問題。


【資料圖】

據(jù)了解,不同于婚姻登記機關為協(xié)議辦理離婚登記雙方頒發(fā)的《離婚證》,《離婚證明書》是指由人民法院為離婚案件當事人制作的,證明離婚案件當事人離婚事實的書面證明,由人民法院頒發(fā)。

據(jù)介紹,以往,通過法院訴訟離婚的當事人要想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需同時向相關部門提交法院生效裁判和人民法院出具的《文書生效證明》。因裁判文書上詳細記載了訴訟雙方的個人信息,財產、子女信息,離婚原因等隱私內容,當事人不愿意提交相關材料,導致正常辦事流程受阻。加之《文書生效證明》只是薄薄的一張A4紙,不方便攜帶和保管,一直以來,當事人對此頗有微詞。

“特別是子女入學時,教育部門要求學生提供父母婚姻狀況證明。部分家長擔心離婚細節(jié)暴露后,會影響孩子未來的學習,拒絕提供判決書。”

兩年前,在武漢中院的指導下,洪山區(qū)人民法院在調解張先生離婚后,為其辦理了“離婚證明書”。 “離婚證明書”只記載了當事人基本身份信息、裁判文書案號和生效時間、雙方當事人確已離婚等必要信息,為當事人辦理離婚后事宜減少不必要的隱私暴露。此外,“離婚證明書”在設計時還兼顧做到了方便攜帶、利于保管。

洪山區(qū)人民法院發(fā)出首份《離婚證明書》后,申領人迅速擴大,兩年來,洪山區(qū)、江夏區(qū)人民法院共計發(fā)放相關證明1700余份。

今年,武漢中院認真總結試點工作經(jīng)驗,反復論證,設計通過統(tǒng)一制式《離婚證明書》。

“在證明書的設計上,我們特別參照民政局《離婚證》樣式,在顏色、尺寸等外觀上盡量與之保持一致,在保護離婚訴訟當事人隱私權的前提下,保障涉訴群眾享受平等無差別待遇,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武漢中院相關負責人說。

標簽: 人民法院 裁判文書 生效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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