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實“陳年舊賬”,讓“小金庫”無處遁形
(資料圖)
原標題:查實“陳年舊賬”,讓“小金庫”無處遁形
不久前,江蘇省無錫市委第三巡察組在對無錫市原建設培訓中心延伸巡察時,靈活采用“點名”法,成功查實“陳年舊賬”,挖出了一個隱藏很深的“小金庫”。(8月19日《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
該中心前任負責人徐某任職期間,是無錫市該行業(yè)領域培訓市場紅火的時期,但收入卻沒有明顯增加,那么錢到哪里去了呢?該中心各類培訓班次多,收費標準不一,開課時間交叉,而且事情發(fā)生在2012年至2015年期間,許多關鍵資料都已消失。似乎這筆“陳年舊賬”又成了一筆爛賬,要不了了之。
但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紀檢干部的頭腦是冷靜清晰的。他們不怕麻煩,把學員都喊回來一個個點名,這種看似笨拙卻實用的“點名”法,就是對照參訓人員名單逐一核對所有培訓費原始收據。
面對鐵證,徐某如實交代,3年內共有8774人次67.53萬元培訓費未能匹配入賬記錄。他把未入賬的培訓費用于發(fā)放獎金、購買酒水及其他非正常接待。他原以為時間久遠無人知曉,沒有想到,巡察組用了“點名”這個“笨”辦法,讓隱藏多年的“小金庫”浮出水面。
私設“小金庫”的行為不僅損害了單位利益,還嚴重干擾了財經管理秩序,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而對于“小金庫”的款項,往往由少數人自由支配,隨意性很大,或用于違規(guī)發(fā)放員工福利補貼,或用于違規(guī)吃喝送禮、進行娛樂活動,或直接中飽私囊,成為個人的“私房錢”。
“小金庫”對單位(部門)來講,最根本的吸引力就在于能擺脫上級或同級財務、審計部門的監(jiān)督約束,花錢辦事方便,能使集體乃至個人得到經濟上的實惠。
看來,治理“小金庫”需要“大智慧”。要從“小金庫”資金來源上入手,切斷資金來源。比如禁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防止以爭取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監(jiān)管好單位體外循環(huán)的其他“賬外賬”。若“源頭”不斷,“小金庫”自然會充盈。
整治“小金庫”問題,應把財務檢查監(jiān)管作為常態(tài)化工作,持續(xù)健全完善財務制度,確保財務管理公開透明。對發(fā)現私設“小金庫”的行為,絕不姑息遷就,依據黨紀黨規(guī)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從嚴從快查辦,真正讓“小金庫”無處遁形。最終,徐某因私設“小金庫”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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