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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快播:仿冒論文期刊牟取暴利:此案還應有“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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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仿冒論文期刊牟取暴利:此案還應有“后半篇文章”

近日,在北京順義法院審理的一起非法經(jīng)營案中,一對姐弟召集代理人員,仿冒正規(guī)學術期刊進行征稿,并私自印刷假冒刊物,開展不法行為,僅用四年時間,便代發(fā)論文十余萬篇,牟利1800萬余元。(2月12日《北京日報》)

據(jù)媒體報道,為了造成以假亂真的“真相”,這對姐弟可謂用心良苦。收稿、排版、印刷、傳網(wǎng)、郵寄……客戶關心的環(huán)節(jié)一樣不落,還提供“單位不認可免費換刊”售后服務。就是這么簡單的造假手法,4年竟然能騙到1800多萬元的純利,屬實令人目瞪口呆。據(jù)其交代,代發(fā)論文一開始為200到1000元每篇,后來在全國范圍內發(fā)展代理,擴展客源后,基本上就是100元到200元每篇。

按理說,雖然此二人在認認真真作假,從流程上看也沒什么明顯漏洞,但書本畢竟是自行印刷的,質量效果肯定與正版不可同日而語,且網(wǎng)站也是克隆假冒的,稍加仔細檢查也必有異常,可為何就是這樣一本徹頭徹尾的期刊仿冒品,竟然招搖過市呢?

筆者以為,背后主因還是有需求就會有市場,根源還是在于人才評價體系中“唯論文”的傾向,還未能得到徹底的扭轉,對于人才的評價標準過于單一。再者,論文若想發(fā)表在正規(guī)期刊或核心刊物,不僅耗時長,要求也高,很大程度就導致不少急于求成的人另尋“賈編輯”編輯的期刊目標,這便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另外,不可否認,一些正規(guī)期刊標準不一、動輒收幾百幾千的版面費,以及審核費、加急費等等,某種程度為為此種論文市場亂象“推波助瀾”,讓不少人難以辨別期刊真?zhèn)?,進而頻頻中招入坑。

如何破解論文市場整治之難題?值得欣喜的是,2020年教育部印發(fā)的《關于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意見》已經(jīng)指出,要防止“以刊評文”“以刊代評”“以人評文”,不得將在學術期刊上發(fā)表論文作為學位授予的唯一標準。去年12月,人社部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中明確,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評價標準中不得簡單設立論文數(shù)量、影響因子等硬性要求。相關政策背景下,不少機構也是紛紛作出了響應。

但通過這起非法期刊經(jīng)營案來看,雖然此事已作了結,可也需清醒地認識到,誠然,健全完善預防和處置學術不端的機制更重要,然而破除評職稱唯論文傾向,推動社會觀念變革,還需久久為功、動真刀持續(xù)發(fā)力。

以此為例,一方面,鑒于每一本被炮制出的假期刊背后,都是一連串弄虛作假、破壞公平的違規(guī)行為。相關部門對于拔蘿卜帶出的泥,不可視而不見。這些假論文究竟是流向了哪些領域,哪些單位,有哪些被識別和查處了,有哪些掩人耳目,濫竽充數(shù)了?這些假論文究竟為造假者謀取到了哪些利益?凡此種種,都應有后半篇文章,進行必要的調查并讓舞弊造假、學術不端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另一方面,針對時不時冒出的“黑期刊”“黑論文中介”,監(jiān)管部門必須加大打擊力度,提升監(jiān)管水平,提高違法成本,對任何形式的造假行為露頭即查、一查到底、有責必究、絕不姑息,堅決實行“零容忍”。同時,對于那些購買假論文騙取利益的人,也應多措并舉,嚴查到底,嚴肅追責,徹底斷了其靠假期刊、假論文蒙混過關的念想,回歸學術研究的初心,創(chuàng)造真正有價值的學術論文。(季萌)

標簽: 牟取暴利 評價標準 學術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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