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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關注:青海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水平


(資料圖)

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人社廳會同省財政廳印發(fā)的《關于調整工傷保險有關待遇的通知》中明確,青海省從2022年1月1日起,提高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待遇標準,同時調整省內住院治療工傷伙食補助費標準。

青海工傷保險有關待遇調整標準具體為:一級至六級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增加240元。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調整到2107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調整到2809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調整到3512元。同時,青海對按月領取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調整后實際領取金額低于每人每月1264元的,調整到每人每月1264元。職工在省內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由15元調整到25元。

標簽: 工傷保險 傷殘津貼 住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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