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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線上拒絕“低頭”


(資料圖)

原標題:斑馬線上拒絕“低頭”

近日,《廈門經(jīng)濟特區(qū)斑馬線安全管理規(guī)定(草案)》公開征求意見。該規(guī)定明確,行人不得在斑馬線上瀏覽手持電子設備,如因此妨礙車輛通行,可被處以50元罰款。相關工作人員解釋,此規(guī)定是考慮到對車和人執(zhí)法的公平,為了促進車和人的良性互動。

其實,在此之前,溫州已立法并向“低頭族”開出過罰單。從道路交通安全角度看,溫州、廈門等地相繼推動“行人斑馬線玩手機罰款”立法確有必要,并不是小題大做,大眾需要讀懂這一立法背后的價值導向和深意。

行人過斑馬線玩手機存在不小的安全隱患。近年來,行人因玩手機而撞到電線桿或者掉進溝里的事故發(fā)生過很多起,更嚴重的是,過斑馬線玩手機在無意間就會闖紅燈,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這種情況下,立法規(guī)定“行人斑馬線玩手機罰款”,意味著在法律層面明確這不是個人私事,而是一種交通違章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實質(zhì)上是在引導人們充分認識“斑馬線上玩手機”的危害,倒逼行人重視道路交通安全。

此外,值得重視的是,如果行人因為在斑馬線上玩手機引發(fā)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后果,還有可能被追究其刑事責任。2017年,廣東一位玩手機的行人未按交通燈信號橫穿馬路,結果與行駛中的摩托車發(fā)生碰撞,造成摩托車乘客死亡,該行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傊煌ò踩珶o小事,須臾片刻不可松。如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一樣,玩手機別過斑馬線,過斑馬線別玩手機。(何勇)

標簽: 交通事故 良性互動 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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